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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家太远不想去,可以有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09-21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

东瑞职聘网友"gaif"的劳动合同变更是这样的情况:

  "我在一家总公司在广州,工作地点设在北京的分公司工作。上周五经理找我谈,说要让我去广州工作,我没有同意。这周经理让我离职,还回复说,我这样的情况算不服从调动,不会给我赔偿。我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中国大陆’,这样调离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吗?公司说的不给赔偿,合法吗?"

  网友"gaif"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也没有明确指定,而是模糊了工作地点的范围,从而给用心不良的公司钻了漏洞。对此,东瑞职聘专家是这样建议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作地点。这一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履行地,避免双方对工作地点的理解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网友"gaif"的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中国大陆,这是不明确的约定方式。遇见这种情况,可以以实际履行的地点为你的工作地点,所以公司要把你调至广州,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该得到你的同意。而且公司所说不服从调动不给赔偿的说法是错误的。

  双方未成达成劳动合同变更的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案例中用人单位并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到员工,所以你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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